2014年6月5日星期四

《大圓滿前行引導文》8


頂禮上師丹真絨布仁波切!
祈願上師加持我們聞思順利,心中生起信心、出離心、菩提心!
各位師兄好,現在我們開始學習《前行引導文》。

首先複習昨天所學內容。
昨天和前天,我們開始學習《前行引導文》的正文部分。
具體學習的內容,是【聞法方式】的發心部分。
我們通常說,聞思修、聞思修,那麼聞思修的第一步,就是【聞法】。
沒有聞法,我們思維什麼?
沒有聞法,我們知道怎麼修法嗎?
所以,聞法是聞思修的第一要務。
那麼聞法,也分為【聞法的方式】、【所聞之法】兩個部分。
我們前面已經圓滿了聞法方式的【發心】:
1、廣大意樂菩提心之發心
2、廣大方便秘密真言之發心
之所以把發心放在首位,究其原因,還是因為:
最初要將聞法方式放在首位,尤其是發心更居於主導地位。正如《功德藏》中所說:只隨善惡意差別,不隨善惡像大小。(前行引導文原文)。
所以發心就是最重要的,是聞思修等行持一切善法的核心。

那麼廣大意樂菩提心之發心,就是菩提心的發心,也就是大乘的發心,以慈悲故緣一切眾生;以智慧故緣無上佛果,二者結合在一起,就是菩提心:誓言將一切有情安置在佛陀的果位上。“甚至口念一遍觀音心咒都應當以菩提心攝持,這一點十分重要。”同時這也是大乘的佛子必須的動機。否則,就不算是大乘佛法。

二、廣大方便秘密真言之發心。
這主要是講殊勝的密乘見地的發心:五圓滿這個見地基礎上的發心。
那麼不少師兄開始討論,應該怎麼樣持有五圓滿,怎麼樣去觀修五圓滿,其實不要著急,對於相當一部分師兄來講,時機並不恰當。
我們解脫道的次第,是出離心、菩提心、證悟空性,我們行持解脫道的關鍵是見地、行為於戒律想符合。
所以,對大部分人來講,在我們沒有生起出離心、菩提心之前,了知五圓滿這個殊勝見地即可,不要急著去觀修,還是腳踏實地,從四共同前行開始,實修出離心為好。了知聞法方式的動機部分之後,我們就應該隨學先賢,努力發菩提心來開展聞思修,在參加薈供等殊勝事業時,隨力以三殊勝的方法、五圓滿的見地攝持修法。

那麼繼續正文的學習:
(行為)分二:一、所斷之行為;二、應取之行為
丙一(所斷之行為)分三:一、法器之三過;二、六垢;三、五不持。
丁一(法器之三過)分三:一、耳不注如覆器之過;二、意不持如漏器之過;三、雜煩惱如毒器之過。
意思是:
聞法的時候,正確的聞法行為,應該斷除三過、六垢、五不持
三過:一、耳不注如覆器之過;二、意不持如漏器之過;三、雜煩惱如毒器之過。
正文逐一解釋——
耳不注如覆器之過:
在聞法的時候,自己的耳識萬萬不可四處分散,而應當專心致志傾聽說法的聲音。否則,就如同在覆口的容器上傾注汁液一般,儘管身居聽法的行列中,但恐怕連一句正法也不會聽清。
意不持如漏器之過:
如果對於所聽聞的法僅僅限於一知半解或者單單聽聽以敷衍了事而沒有銘記於心,那就會像漏底的容器中注入多少汁液也無法留存一樣,不管聽了多少法也不會懂得融入相續而身體力行。
3、雜煩惱如毒器之過:
在聞法時,如果自己心存貪圖名譽、謀求地位等有過患的動機,或者摻雜著貪嗔癡等五毒妄念而聽聞,那麼所謂的法非但對自心無利反而會變成非法,如同向有毒的容器中注入上好的汁液一樣。

誠如印度單巴仁波切也曾經這樣說:“聞法時要像野獸聞聲一樣;思維時要像北方人剪羊毛一樣;觀修時應如愚人品味一般;行持時應如饑牛食草一般;得果時應如雲散日出一般。”意思是說,聞法時要像野獸聞聲一樣,野獸聞聲是怎樣的情景呢?野獸酷愛琵琶的聲音,就算獵人從旁邊射毒箭也不發覺,仍舊怡然專注地聽著。
同樣,在聞法的過程中我們也要力求做到情不自禁身毛豎立、淚流滿面、雙手合十而全神貫注地諦聽。否則,儘管身體坐在聽法行列中,但心裡卻雜念紛飛,口中也打開了綺語的伏藏門,一邊胡言亂語一邊東張西望,心不在焉,這些通通是不應理的。
在聞法期間,甚至包括誦經、念咒等一切善行也要放下來而集中精力恭聽。聽聞之後應當將所講的法義牢記在心,並且經常實地修行。正如釋迦牟尼佛也曾經親口說:“吾為汝說解脫之方便,當知解脫依賴於自己。”上師為弟子講經說法,就是教導弟子如何聞法修法、如何棄惡從善、如何身體力行。
作為弟子,務必要念念不忘、時時銘記上師傳授的所有教言,進而付諸於實踐,也就是實地修行。相反,如果將上師所傳的法義拋之腦後而沒有記在心間,雖然也可能有一點兒聞法的功德,但是對佛法的詞義一點一滴也不能領會,由此看來,幾乎與未曾聞法沒有差別。
就算是將所聞之法記在心中,但如果與煩惱混在一起,也不能真實步入正法。就像無等塔波仁波切 所說:“若不如法而行持,正法反成惡趣因。”因此,對上師正法顛倒妄執,對於同行道友冷嘲熱諷、不屑一顧、心懷我慢,諸如此類的惡分別念,都是惡趣之因,所以務必一概斷掉。
聞法行為的三種過失,就宣講完畢了。

下面是聞法行為之六垢:(六垢)分六:一、傲慢;二、無正信;三、不求法;四、外散;五、內收;六、疲厭。
    依照《釋明論》中所說:“傲慢無正信,於法不希求,外散及內收,疲厭皆聞垢。”
    聞法時必須斷除的六種垢染,
一、傲慢:傲氣十足,認為自己已經遠遠勝過了說法上師;
二、無信:對上師、正法不起信心;
三、不求法:不慕求正法;
四、外散:心思旁騖,散於外境;
五、內收:五根門向內收斂;
六、疲厭:因講法時間過長等而心生厭煩。
正文具體講解如下:
一、傲慢:
在所有煩惱當中,傲慢和嫉妒這二者可謂最難認識。所以,我們應當詳細審視自相續。如果因為自己在世間或出世間某些方面有少許功德,便認為“我已如何如何了不起”而產生執著,這樣一來,勢必見不到自相續的過失,也發覺不到他人的功德,因此理當斷除傲慢,恒時謙虛謹慎。
二、無正信:
如果不具備信心,就已阻塞了邁進正法的大門,為此,要具備四種信心 中的不退信心。
三、不求法:
希求正法可謂是一切功德的基礎,求法有上中下三品,所以修行人也有上中下之分。如果對正法從來也沒有嚮往希求之心,當然也就根本談不上成就正法了。如世間俗語所說:法本無主人,誰勤誰得大。
我等大師釋迦牟尼佛也曾僅僅為四句正法,而經歷了挖出身肉做成千盞燈後插入千根燈芯、縱身跳入火坑、身上釘入數千鐵釘等百般苦難,真可謂越過刀山與火海,捨身赴死求正法。同樣,作為追隨者的我們,也應當以強烈希求之心,不顧一切艱難困苦、嚴寒酷暑而聽聞正法。
四、外散:
心識散亂於六種外境是輪回一切迷現之根本、一切痛苦之來源。
比如,由於眼識貪執色法,致使飛蛾撲火,結果自取滅亡;由於耳識貪執聲音,使得野獸斃命在獵槍之下;由於鼻識貪執芳香,蜜蜂纏死在花叢當中;由於舌識貪執美味,魚兒釣在鐵鉤之上;由於身識貪執所觸,大象陷在淤泥之內。
 此外,無論聽法、傳法還是修行時,都需要斷除追憶往事、妄想未來及現在的分別念散於外境等現象。
無著菩薩說:昔日感受苦樂如波紋,已盡無跡切莫追憶之,若念當思盛衰與離合,法外何有可依嘛尼瓦?未來生計如旱地撒網,捨棄無法實現之希冀,若念當思死期無定準,何有行非法空嘛尼瓦?暫時瑣事如夢中生計,精勤無義是故當捨棄,如法食亦以無貪印持,所作所為無義嘛尼瓦!後得調伏三毒分別念,一切念境未現法身前,非思不可之時當憶念,莫縱妄念散亂嘛尼瓦!
另外也曾如此教誨道:莫妄想未來,若妄想未來,則如月稱父。
(關於月稱父,有這樣的一個公案:)從前,一個窮人得到了許多青稞,他將這些青稞裝入口袋裡,掛在上方,自己躺在口袋的下方,不禁暗自思忖:
我現在用這些青稞作為本錢,想必將會擁有大量財物,到那時娶上一位妻子,她必定會生一個兒子。那麼,我該給兒子取什麼名字好呢?這時,剛好看到月亮從東方升起。於是他想:乾脆我就為兒子取名“月稱”吧。正在這時,懸掛口袋的繩子被老鼠咬斷了,袋子恰巧落在他的身上,他就這樣一命嗚呼了。    
可見,過去未來紛繁複雜的妄念根本沒有值得信賴的時候,只是自相續散亂之因而已,我們要全力以赴予以消除,具足正知、正念、不放逸而聽聞正法。
五、內收:
如果我們在聞法時僅僅受持佛法的個別詞義,就會像馬熊挖雪豬子一樣得此失彼,不可能有了知一切的時候。如果心思過於內收,也會出現昏昏沉沉、懨懨欲睡等弊端,所以一定要鬆緊適度。
  從前,阿難尊者教誡晝辛吉修法時,晝辛吉時緊張過度,有時異常鬆懈,而未能生起任何修法境界。於是他便前去請教世尊。
    世尊問:“晝辛吉,你在家時擅長彈琵琶嗎?”
他回答:“極為擅長。”
    世尊又接著問:“那你彈琴所出的妙音,是在琴弦極度繃緊時發出,還是在琴弦十分鬆散時發出呢?”
    晝辛吉呈白道:“這兩種情況都不是,只有琴弦鬆緊適度時才能發出妙音。”
    世尊教誨說:“那麼,你修心也與之相同。”
    晝辛吉依教奉行,最後證果。
  瑪姬拉准空行母也說:“不緊亦不松,彼具正見要。”
    因此,心既不能過緊而內收(也不能過松而外散),要做到不松不緊、恰到好處,諸根悠然而住。
六、疲厭:
    諸如,當遇到因講法時間過長而感到饑餓難耐或者遭受風吹雨打、烈日曝曬等情況時,切切不可心生厭煩,進而不願意繼續聽法,斷然放棄。
    心裡要這麼想:如今我已經獲得暇滿人身,並榮幸地遇到了具有法相的上師,而且擁有聽聞甚深教言的良機,實在是喜出望外,這是無數劫中積累資糧的果報。如今能聽到甚深妙法,真好似百時享用一次飲食,可謂千載難逢,這多麼令人高興啊!
    所以,為了這樣的妙法,理所應當安忍一切艱難困苦、嚴寒酷暑,歡歡喜喜來聽法。
最後是聞法時錯誤行為之五不持:

(五不持)分五:
一、持文不持義;
二、持義不持文;
三、未領會而持;
四、上下錯謬而持;
五、顛倒而持。
一、持文不持義:
    如果一味注重受持優美動聽的詞句,而不詳細分析甚深的意義,那麼就如同孩童採集鮮花一樣,也就是說,推敲詞句並不能使內心獲得收益。
二、持義不持文:
    如果認為一切文字結構只是泛泛空談,沒有任何實義,進而輕視詞句偏重甚深的意義,這樣一來,詞句與意義就會互相脫離,因為不依賴于詞句根本無法理解意義。
三、未領會而持:
    倘若沒有領會了義不了義、秘密密意的各種說法而受持,就會導致誤解詞句和意義而違背正法的結局。
四、上下錯謬而持:
    如果上下錯謬而受持,顯然已違反了佛法的規律,如此一來,無論聞法、講法或修法都會面臨矛盾重重的處境。
五、顛倒而持:
    假設顛倒而受持意義,則自相續會因邪分別念的滋生蔓延而毀壞,甚至會由此而成為佛法的敗類。
    所以,我們務必要斷除上述過患,通過詞句與意義上下毫不錯謬的正確途徑來受持。
    當遇到意義難解、內容繁多時,絕不能認為無法掌握而就此放棄,要以頑強的毅力堅持不懈地受持。遇到意義簡單、詞句鮮少之處時,也不能認為法義淺顯而輕蔑藐視,必須牢記不忘。
    總而言之,要按照上下文正確無誤的相應關係,有條有理、一五一十地掌握一切詞義。今天我們把聞法時所應該斷除之行為學習了一遍,匯總起來就是:
(所斷之行為)分三:
一、法器之三過;
二、六垢;
三、五不持
在聞法的時候,如果這些應該斷除的行為沒有斷除,那麼我們的聞法不會得到好的結果,輕則妙法無法正確了知、真實掌握,妙法也不會融入我們的內心,重則所謂的為了解脫而聞法的行為,卻變成了造作惡業的行為,成為使得自他墮入惡趣的因。
殊勝的妙法是解除我們痛苦、賜予我們永恆安樂的源泉,我們無比以正確的心態、正確的行為方式去聽聞妙法,如此才是唯一正確的抉擇。

今天的學習到此圓滿。

感恩上師三寶!
一切聞思修的功德回向給諸位慈母眾生!
祈願一切慈母眾生速疾皈依上師三寶而獲得解脫!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